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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建湖南省委2015年度法律巡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6 11:07:16

民建各市委会、娄底市筹委会、湖南大学基层委员会、省直各支部:

现将《民建湖南省委2015年度法律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委(支部),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妥善安排,扎实做好本区域内的法律巡讲工作。

 

附件1:民建湖南省委2015年度法律巡讲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民建湖南省委2015年法律巡回宣讲活动安排表

 

 

民建湖南省委 

2015年3月3日

 


民建湖南省委2015年度法律巡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经营法律风险、维护会员权益的职能作用,根据《民建湖南省委2015年工作要点》和《民建湖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念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八个一”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民建省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为依托,组建湖南民建法律巡回宣讲团,深入到全省各市级组织、省直支部和相关社区举办不少于10场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并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湖南法治环境进行调研。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法律巡回宣讲活动,切实提高民建会员特别是会员企业家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常识,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在法治的框架下,把握好、运用好法律规则,以顺应法治社会的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宣讲对象

民建会员特别是企业家会员;会友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群众。

三、宣讲主题

1、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2、“跑路”的法律后果及其救济路径;

3、司法新常态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权利保护及其预警;

4、五大类新兴经济模式下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5、民营科技企业法律诊断与战略预警;

6、民营科技企业持续科技竞争力提升的路径与方法;

7、家族企业持续发展之路;

8、次贷金融风险及其新兴战略投资及其法律风险管理;

   9、其它。

讲课采取专题讲座和相关法律串讲两种方式,以专题讲座为主。

四、宣讲团成员

蒋言斌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湖南省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中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教授

刘德文  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湖南省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  嵩  民建湖南省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湖南省律协刑辩委员会委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喜峰  民建湖南省委经济与法律委员会委员、长沙学院政法系教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刑辩中心副主任

五、工作步骤

1召开经济与法律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宣讲主题、授课人、时间。

2制定并下发方案,督促各市委会做好场地安排、人员组织等准备工作。

3组织巡讲团成员赴各地授课。巡讲团分为2个小组,每组7人左右,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讲师团每到一地,除讲座授课外,还可开展法律咨询、座谈等活动,为会友或会友企业家与答疑解惑,交流对湖南法治环境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法律巡讲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民建省委法律巡讲活动领导小组,赖明勇主委任组长,朱皖副主委任副组长,刘长庚、伍跃时、李沐、罗亚军、段安娜副主委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法律巡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服务处。

七、经费保障

此次专题法律宣讲活动所需经费从民建省委机关经费统一开支。活动所需车辆、人员由民建省委机关优先予以保障。

八、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次法律巡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提升会员法律素质、优化社会法治环境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2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各市级组织、省直支部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联系实施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把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争取所在地党委、政府支持,将巡讲活动办好、办实,力争打造民建省委社会服务工作新品牌。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会刊和网站,大力宣传法律巡讲活动,营造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积极参与“法律巡讲”活动的良好氛围。

 

2015年度湖南民建法律巡讲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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