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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20 15:14:25

为庆祝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经民建省委研究决定,举办湖南民建首届运动会。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

2015年4月25-26日

二、地点

益阳市,各单项比赛地点见附件。

三、机构

领导小组:组  长:朱  皖

          副组长:杨继烈、曾  斌、刘盛刚

全体机关干部做工作人员,按需要分为后勤组、检录组、裁判组。

裁判小组:由益阳市体育局安排。

四、奖项设置

1、单项评比:

比赛设单项一、二、三等奖。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第4、5、6名为三等奖。前6名按照7分、5分、4分、3分、2分、1分分别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

2、团体评比:按团体总分排名取前三名。另设优秀组织奖与精神文明奖各若干名。

五、奖励方式

单项奖:

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团体奖:

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优秀组织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精神文明奖: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其他

比赛项目及竞赛规程见附件。各代表团于4月25日上午10点前完成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益阳市体育局四楼羽毛球馆。

二、报名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运动员不得兼报乒乓球、气排球、射击。按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报名表逐栏填写,在报名会上报名。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实行三场两胜制,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21分。

3、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运动员不得兼项。

4、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4小组循环,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一名淘汰赛决1-4名,各小组第二名淘汰赛决5、6名。

5、出场名单于比赛前十分钟交裁判员,迟到五分钟视为弃权,双方交换名单后不得替换运动员。

6、每场比赛出场运动员迟到超过5分钟,判该场比赛弃权、对方获胜。

7、比赛用球由大会组委会指定。

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会指派。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益阳市体育局一楼乒乓球馆。

二、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运动员不得兼报羽毛球、气排球、射击。按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报名表逐栏填写,在报名会上报名。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实行三场两胜制,每场五局三胜,每局11分。

3、出场顺序为:男双、女双、混双,运动员不得兼项。

4、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4小组循环,第二阶段各小组第一名淘汰赛决1-4名,各小组第二名淘汰赛决5、6名。

5、出场名单于比赛前十分钟交裁判员,迟到五分钟视为弃权,双方交换名单后不得替换运动员。

6、每场比赛出场运动员迟到超过5分钟,判该场比赛弃权、对方获胜。

7、比赛采用白色大球。

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会指派。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

气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益阳市体育局四楼

二、报名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7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得少于1人。运动员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按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报名表逐栏填写,在报名会上报名。

    三、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湖南省气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2-2014》

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服装,上场队员必须佩带小号码布(白底红字,规格500px×375px)。

3、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比赛21分,每球得分制,决胜局15分。

4、场上队员必须有一名女性运动员参赛,并打满全场每局比赛,否则,在每局开赛前先给对方参赛队记5分,决胜局记4分。

5、各队必须按时参加比赛,延误比赛10分钟判弃权,该场比赛记0分。

6、比赛采用淘汰赛,决出前6名,各单位比赛序号在报名会上抽签决定。

7、在比赛中如对临场裁判提出质疑,必须由场内队长举手示意报告主裁判,经同意后,方可陈述。

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会指派。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

射击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益阳市少儿体校射击场。

二、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4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得少于1人。运动员不得兼报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按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报名表逐栏填写,在报名会上报名。

    三、竞赛办法

1、25米男女4人运动步枪15发有依托混合团体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2年射击竞赛规则》

2、运动员在比赛中,错射或多射时在当张靶子上取消一个最高环数。

3、比赛靶纸:15发一张靶纸。

4、同单位4人同时进入场地开始比赛,各单位比赛顺序在报名会上抽签决定。

5、各单位总环数相同时,多10环为胜;10环相同时,以多9环为胜,以此类推。

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会指派。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庆祝民建成立70周年暨在湘建立组织65周年运动会

拔河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益阳市奥林匹克公园西广场。

二、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运动员18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得少于4人。运动员不得兼报气排球。按大会组委会制定的报名表逐栏填写,在报名会上报名。

    三、竞赛办法

1、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2、每场比赛上场运动员12人,女子运动员不得少于4人,每局比赛进行中不得更换运动员,未报名人员不得参赛。

3、比赛采用淘汰赛,决出前6名,各单位比赛序号在报名会上抽签决定。

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大会指派。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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