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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加入民建三十年感触最深的事

作者:杨伯坚 发布时间:2015-07-28 11:23:34

今年是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七十周年暨长沙民建组织建立六十五周年的大庆之年,也正是我加入民建组织三十周年。回想三十年来在会组织不断地教育、培养和关怀下,我的政治把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作为一个老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使我能在重大的关键时刻,始终想到作为一个民建会员应有的份量和责任。回想三十年来感触最深的有两件事:

 

不赞成你们这些共产党员跟共产党唱对台戏”

一九八九年,长沙市拉开了大规模城市建设的序幕——拓宽五一大道。修建五一绿化广场的工程被列为重中之重,而我们省新华书店的办公大楼和宿舍区均被列为拆迁对象。一夜之间墙壁上写满了大红“拆”字。

当时,那种情况对书店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心理上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南阳街是解放后新华书店建店以来的“老窝”,是几十年发展壮大的“根据地”呀。一时间,牢骚怪话和反对之声在大家特别是离退休老同志中广为流传,甚至连市里派人来主持召开的“拆迁动员大会”都闹得不欢而散。

为了稳定大家的情绪,做好细致复杂的思想工作,书店领导召开了一个“离退休干部代表座谈会”。与会人员中除我是民建会员外,几乎全都是共产党员,会议开始就火药味很浓,纷纷提出要抗拒拆迁,要当“钉子户”。有人扬言“他们要来强拆我就打110报警”等等……当时主持会议的店党委黄书记对我说:“老杨你说几句吧”。当时我考虑到作为一个民建会员应该表明我的观点,略加思索之后,我说:“首先,我不赞成你们这些共产党员跟共产党唱对台戏,城市建设搞拆迁是中共长沙市委作的决策,你抗拒拆迁,你报警,那110会帮你吗?我的意见是,只有愉快的服从拆迁,另外再向有关领导申述我们的实际困难,尽可能争取多一点优惠政策。”当时拆迁是政府行为,每平方米只补偿1660元。当时黄书记肯定了我的意见,并表示向省新闻岀版局和市委、市政府反映大家的困难和要求。会后有的同志举着大拇指对我说:“杨嗲,你这个民主党派比共产党还共产党”。

后来事实证明,经过争取,一是让大家都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新房,二是从经济上对每户拆迁户进行补助五万元(省新闻岀版局补助两万,省店本身补助三万)。一年半以后,大家都高高兴兴地先后搬进了新华园小区宽敞明亮的新房。

 

“宿舍楼建好了,搞基建的人一个都没倒下”

为了重建单位宿舍楼,书店领导决定在赤岗冲我们自已的土地上建设总共12栋266套住房。由于当年省店先后岀了两件大案,一件是原计财科长动用公款炒股,亏了1300多万(后来被判死刑),另一件是原总经理因建设图书城工程受贿也被判了刑。此时很多干部职工,特别是离退休老同志尤为担心:“贪污公款有党纪国法制裁,要是谁动了我们的建房款,我就只有跟你拼命了”。面对大家的担心,省店领导决定成立一个由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和我这个民建会员组成的监督组,并安排我负责对基建工程组进行监督。接受任务时,我深知责任重大,我暗下决心,一定要做好监督工作,决不能像建图书城那样,房子建好了,总经理却倒下了。

接受任务之后,我们先后考察了八、九个施工队伍并参与了招标、开标等过程。在确定了三个施工队伍以后,我们就和工程组的全体人员一起进入了施工现场。为了掌握整个工程的进展情况,在将近两年的期间,我和工程组的同志们一样,几乎天天都在工地上班。在这期间,我参与了所有外协、外购工程(如每户的防盗门、晾衣架、不锈钢护窗、抽油烟机、玻璃钢防雨篷等)的合同谈判和签约的全过程,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记得有次工程组组长李晋民同志问我:“有个施工队队长想请我们去钓鱼。”我当时回答:“我对钓鱼不感兴趣,要去你们去吧。”他说:“你不去我们都不去算了”。结果后来都没去。

在整个工程12栋266套住房即将交付验收之际,施工监理发现楼板开裂的质量问题,并上报省、市建委,组织了湖南大学建筑系的专家进行检测分析。最后鉴定,设计和施工都有责任,不影响居住安全,而施工队负大部份责任。为此,大家在全店的职工代表大会上作出了向施工方追究责任和索取赔偿的决定,并选出五名职工代表成立了“索赔小组”向法院起诉索赔。经裁决,三个施工队伍各赔偿36万元共108万元,均分别按住房面积返还给每家每户。

整个基建工程结朿了,主抓基建工作的张林副总经理和工程组的全体同志为我圆满完成任务搞了一个欢送聚餐。大家肯定了我的工作,我也不无自豪的说:“12栋266户宿舍楼建起来了,同志们都表现不错,截止到今天,没有一个人倒下,我衷心地感谢大家。”

回想起来,三十年风风雨雨,三十年民建生涯。民建不仅在精神上给予我鼓舞和动力,更是在每每行动做事中给我指示和引导,使我不会偏离主流方向。作为民建会员要牢记使命,为新中国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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