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的组织化、程序化、规范化,提升工作实效,经民建省委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开展参政议政成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畴:参政议政成果申报包括专题调研、集体提案、直通车、高层协商材料四个方面的工作。
二、参加人员:
1.民建界别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每人需申报1-2项参政议政成果。
2.各市委会、省直委员会、省直支部及民建会员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作程序:
1.提交申报书。成果申报人请参考民建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参考选题,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和工作实践,确定参政议政调研方向,填报参政议政成果申报表(附件一)。
2.选题委托。民建省委对所申报的选题进行研究后,确定本年度参政议政各项工作的具体选题,与申报人签订成果委托书(附件二)。
3. 开展工作。接受成果委托的申报人按照成果委托书约定的方式开展工作,参政议政处将就各项调研工作提供支持、进行指导、统一调度,并在年中对课题进度进行监督和管理。
4.上报成果。申报人按规定时限上报参政议政成果,经民建省委验收结题,在年底按照《民建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奖励及标准》(附件三)给予奖励,并作为参政议政成果登记,按照《民建湖南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规定,计入集体和个人的评先评优得分。
四、时间要求:请民建界别省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及有意申报参政议政成果的会员,于4月30日前提交成果申报表(联系人:王荣华,办公电话:073185539234;邮箱:czhyzh@hndca.org.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参政议政成果申报表
附件二:民建湖南省委参政议政成果委托书
民建湖南省委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政议政成果申报表
申报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所属支部(市委)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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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毕业学校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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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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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果种类 | 专题调研 □ | 集体提案 □ | ||||||||||
直通车 □ | 高层协商材料 □ | |||||||||||
申报成果基本情况 | 主题或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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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或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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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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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调研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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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调研执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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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调研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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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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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位会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本表,在4月30日前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提交民建省委参政议政处,经民建省委认可后将签发参政议政成果委托书,并按成果委托书规定的方式提供资助。
附件二:
民建湖南省委参政议政成果委托书
:
经参政议政处推荐、主委会研究同意,201 年由你们承担省委《 》的研究,成果方式为(专题调研□集体提案□直通车□高层协商材料□),执笔人为 ,研究经费按成果方式根据省委参政议政奖励标准在参政议政处成果验收后支付。具体要求如下:
1、在收到本委托书以后的半个月,请你们成立调研小组,制定调研计划和调研方案;
2、参政议政处可以参与专题调研,负责调研的组织和联系,承担调研所需费用;专题调研必须有三次论证;第一次为调研组全体成员,第二次为会内外专家学者。第三次为主委会成员;参加论证的专家学者由调研小组和参政议政处商定,费用由省委承担;
3、成果必须观点鲜明、建议可行,主委会论证原则通过即为结题。所有成果必须在当年十一月底定稿;
4、所有成果必须出于自己的调研和思考,如有抄袭,处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5、结题后所有资料移交参政议政处存档;
6、结题后省委将成果经费一次性付清;
7、本委托书解释权归民建湖南省委。
民建湖南省委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