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陈建平 发布时间:2016-09-12 16:23:14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的最后冲刺阶段,精准扶贫,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两保障,三不愁”成为了当前最大的政治。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精准扶贫政策,推出了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政府兜底等一系列扶贫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的资源要素整合不够。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自然资源要素、市场要素、人力资源要素和资金要素。在中西部地区有很多沉睡的自然资源要素,但是基层地方政府在导入项目时,过分地强调自然资源要素和资金要素,对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管理企业掌控市场的能力考虑得较少。因此,一旦资金注入之后,人员素质、技术支撑、管理能力和市场控制能力跟不上,带来的灾难是毁灭性的。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能力不强。据初步调查,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公司性质的,就是空壳专业合作社,他们只是通过挂了一块农村专业合作社牌子套取政府的支持款项,没有充分发挥引领广大农村民共同致富的作用。

  三是贫困农户的自身素质欠缺,产业承接能力不足。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几轮的扶贫攻坚,我国中西部的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经大幅减少,现有的贫困人口形成贫困的原因,或是因为家庭劳动力不足,或是因病返贫,或是因为家族智力低下缺乏劳动能力,或是因为生意亏本债台高筑而返贫。因此,单靠注入资金,导入项目,让贫困户单打独斗发展产业,存在很大困难。基于以上客观因素,建议:

  一是基层政府要充分考虑产业发展的各项要素,在导入项目时,尽可能从发展农产品项目入手,发展适合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和贫困人口劳动能力的低端产业。让每个贫困农民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能通过自身的劳动脱困,禁止导入高、大、上的项目。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提供技术支持,规范生产流程,集中产品销售等方式,引领贫困农户走上富裕的道路。

  二是要鼓励龙头企业安置贫困人口就业。凡是能够安置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政府要实行奖励政策,在税收、贷款贴息方面给予优惠。让贫困人口在企业中逐渐提高劳动技能。

  三是要整顿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凡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公司化的社和空壳社,必须坚决取缔。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予以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促进农户的抱团发展。

  四是要强化贫困人口的教育。扶贫工作队要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民的不同情况,经常走村入户,帮助分析贫困的原因,探求脱贫的方法。通过交心的办法,帮助贫困人口树立脱贫的信心,逐步培养贫困人口的学习精神和合作精神,不断增强他们的致富能力。

 

热点专题

微信公众号
网站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