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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安:“枫桥经验”让警民关系更加密切

发布时间:2020-06-16 15:18:51

 中国警察网讯:记者刘海平 罗文姣报道:近日,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湖南省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一些基层派出所建立“3+3”矛盾化解模式,即派出所、司法所、镇综治办三家常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办公。努力当好调解前哨,更快更好地回应了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我们要为湖南推广‘枫桥经验’喝彩”!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赖明勇说。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精髓,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更要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不变初心,最大限度保障服务不缺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要不断加强治理制度建设、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建设、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将困难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激活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促进行政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汤家岭社区党委书记廖海梅表示:“枫桥经验”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打通公安便民亲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枫桥经验”“点赞”。近年来,湖南省公安机关不断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派出所民警、辅警走进社区,访民情、解民忧,排查隐患、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帮助社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进更高水准的平安社区建设作出了贡献。作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也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当好发展社区“枫桥经验”的“志愿者”,让“枫桥经验”通过社区群众的口碑,久久相传、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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