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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南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24 16:38:4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于1945年12月成立,是我国八大民主党派之一,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南省委员会是民建的省级地方组织。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南省委员会的主要职能职责是: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专题调研、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宣传教育、社会服务、组织建设以及机关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单位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设有5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处)、组织处、参政议政处、宣传联络处和社会服务处。本单位现有行政编制24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合计27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24名,退休人员18名,其他退休人员1名,合计43名。长期聘用及临时工5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52.90万元,上年度收入总计829.90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收入总计增加123.00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952.90万元,上年度支出总计829.90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支出总计增加123.0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93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其他收入0.03万元,占总收入的0.01%。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643.01万元,占总收入的68.53%;一般行政管理27.73万元,占总收入的2.96%;参政议政190.00万元,占总收入的20.2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40万元,占总收入的2.71%;行政单位医疗15.60万元,占总收入的1.66%;住房公积金28.00万元,占总收入的2.98%;购房补贴8.50万元,占总收入的0.9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8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74万元,占总支出的70.39%;项目支出249.74万元,占总支出的29.61%。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558.69万元,占总支出的66.24%;一般行政管理26.53万元,占总支出的3.14%;参政议政189.12万元,占总支出的22.4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0万元,占总支出的2.23%;行政单位医疗15.59万元,占总支出的1.85%;住房公积金26.32万元,占总支出的3.12%;购房补贴8.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2.87万元,上年度收入总计829.88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22.99万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52.87万元,上年度支出总计829.88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22.99万元。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3.48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08.18万元,2016年度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增加35.3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74万元,占总支出的70.39%;项目支出249.74万元,占总支出的29.61%。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558.69万元,占总支出的66.24%;一般行政管理26.53万元,占总支出的3.14%;参政议政189.12万元,占总支出的22.42%;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0万元,占总支出的2.23%;行政单位医疗15.59万元,占总支出的1.85%;住房公积金26.32万元,占总支出的3.12%;购房补贴8.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43.48万元,年初预算合计672.7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年初预算合计增加17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津补贴提标、奖金、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93.74万元,年初预算479.79万元,基本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1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津补贴提标、奖金等支出;项目支出249.74万元,年初预算193.00万元,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56.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抚恤金等项目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行政运行支出558.69万元,年初预算421.29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7.4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津补贴提标、奖金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支出26.53万元,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3.5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抚恤金等支出;参政议政支出189.12万元,年初预算190.0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88万元,属于正常波动范围;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80万元,年初预算18.0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0.80万元,属于正常波动范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59万元,年初预算4.0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项目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6.32万元,年初预算28.0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有在职人员退休所致;购房补贴支出8.43万元,年初预算8.50万元,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0.07万元,属于正常波动范围。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59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98万元,占81.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2.76万元,占18.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合计31.90万元,决算数合计31.87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0.00万元,决算数9.2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4.00万元,决算数17.5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51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90万元,决算数5.12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以上变动原因是:本单位2016年度年中因单位负责人调整被调剂增加1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不够,经财政审核批准,在本单位“三公”经费当中进行了内部调剂,由因公出国(境)费0.76万元和公务接待费2.75万元调剂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所以出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51万元的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合计比上年度减少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度增加9.24万元,原因是上年度因计划调整,无人出国出境,而2016年度按计划有1人次出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8.40万元,原因是2016年度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数量;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上年度减少0.88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合计31.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24万元,1人次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1万元,公车改革减少2台公务用车,但年中因单位负责人调整被调剂增加1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其中,副省级领导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公务接待费5.12万元,公务接待25批次150人次。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30万元,增长16.9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本单位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照《民建湖南省委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逐步实施;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成本,合理分配资金,坚持厉行节约,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发生,经济使用效益较好。为进一步促进财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本单位制定了《民建湖南省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民建湖南省委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民建湖南省委调研专项经费内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民建湖南省委省直基层组织经费管理规定(试行)》,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会〔2016〕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操作指引>的通知》(湘财会〔2016〕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湘财会〔2016〕19号)文件的精神,本单位还认真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本单位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附件:民建湖南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民建湖南省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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