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农村建房占用耕地亟待规范

作者:罗琪美 发布时间:2014-04-11 09:17:56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农村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日益高涨,村民们纷纷盖起了华丽舒适的“小洋楼”、“小别墅”,居住条件大为改善,但也出现了乱占滥用耕地甚至基本农田建房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农村建房秩序,影响了村容村貌。可以说,规范和整顿农村建房,已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农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制观念淡溥,违法占地严重。按照国务院土地调控政策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但是各地方基层政府,尤其是一些乡镇、村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握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片面的把此项工作理解成一般性的业务工作和部门工作。一些农户对违法建房认识不足,认为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可以随便建房。一些农民混淆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误认为组里分给自己的责任田,想拿来种田就种田,想拿来建房就建房,谁也干涉不了。

二是缺乏管理手段,土地浪费严重。目前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将农村建房用地纳入规范化管理。近几年来,农民建新房的越来越多,他们不能按照一户一宅退宅还田,建房往往选在公路旁,建在大田中,且有很大的随意性,浪费土地惊人,很多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或房屋。农村宅基地面积普遍超标,宅基地非法交易有增无减,宝贵的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三是缺乏统一规划,村庄布局散乱。农民原来建房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布局零乱,大量农民建房的背后存在着严重的无序状态,有的占用农田建房,有的倚路建房,有的在水塘架空建房,更有甚者填占水体堵水系建房,横七竖八、高高低低、建房非常随意,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极为混乱。既影响了村容村貌,又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

二、强化农村建房管理的建议

     一是加强立法,完善制度。现有法规对村庄规划用地的法律规定不够,没有明确的用地定位,国家应当加快对农民建房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立法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出台农民建房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房条件、土地使用政策、审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处罚措施等。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增强干部群众对国土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敬畏心。广大农民群众要抵制铺张浪费,贪图奢靡的不良风气,节约有限的耕地,切实担负起珍惜、爱护责任田的责任与义务。

三是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国土、规划等部门在规范、管理农村建房工作中一定要承担着各自的职能。要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要落实土地管理的问责机制,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土地管理的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是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网络,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一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一级必须在分工上明确有人管理该项工作,村民建房要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建立村级信息员制度,确保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非法用地方面的信息,并迅速加以处置。二要强化乡镇监管责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乡镇政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编制村镇规划,农村建房情况应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年终绩效文明考核内容。三要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对失土有责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问责,国土、住建、公路、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对农村建房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形成制度,营造上下联动、纵横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氛

 

热点专题

微信公众号
网站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