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依法治国号召,依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5月2日,民建湖南省委与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民建会员、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德文等3人组成的法律顾问团,担任民建省委常年法律顾问,聘期2年。民建省委专职副主委罗亚军出席签约仪式,并为刘德文发放聘书。
近年来,随着民建省委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有关工作的深入开展,所面临的法律事务处理更为繁杂,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将有效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在聘任期间,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将为民建省委重大决策、重大社会服务活动、公益活动、立法调研、制定规范性文件等有关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同时,顾问团也将适时为湖南民建会员开展专题法制讲座等服务。
民建省委机关副巡视员杨继烈出席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