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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李建安:关于促进武陵山“林园一体化”治理开发,构建新型“林园综合体”的建议

作者:李建安 发布时间:2018-03-16 11:33:53

     武陵山区是我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土地面积499.59万亩,其中:耕地137.99万亩水浇地34.36万亩坡耕地87.50万亩草地面积22.47万亩,包括湖南、湖北、重庆、贵州4省市的71个县(市、),其中国家级贫42个,省级贫13个,农村人口1972万人。由于长期过度开发利用坡地和不恰当经营,导致森林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土壤退化、旱化、石漠化和地质灾害严重,农林种植业成本高,产业化水平低,陷入“生态破坏——贫困落后”的怪圈。例如,湖南11个深度贫困县全部分布在武陵山区,精准脱贫和生态修复任务十分艰巨。

以湖南省凤凰县毛都塘村为例,该村属典型的武陵山石灰岩山地,地表水资源十分短缺,全村1062口村民赖以生存的4口小水井经常性缺水甚至干枯,人畜饮水困难,生产和生活环境恶劣,原有水田1000余亩,现种植水稻面积不足200亩,每年只能抢雨季种一季,遇干旱年份则鲜有收成,2017年夏40多天无雨,全村90%的稻田几近绝收,近年改种药材、烟叶、蔬菜等经济作物,效果仍然不佳。究其原因,就是长期过度开发利用坡耕地、森林生态系统蓄水保土能力差、对农田环境的承载力不足导致的。

武陵山区的优势是山,生态靠林(木本油料林、木本粮食林、木本药材林、竹林、珍稀用材林、防护林等),效益靠园(果园、茶园、菜园等)。充分利用武陵山区林地和园地资源优势,构建以生态经济林为主体的农林生态产业,充分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协调推进武陵山区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实现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的关键。然而,当前林地和园地开发利用各行其事,经营主体分散,林园利益调整不清,生态治理效果差和农林产业发展水平同时存在,至今没有找到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治理模式。为此建议:

1、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林园一”开发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导致生态的系统性破坏”。建议以“林园一”开发治理为抓手,按照生态优先、以林为主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型“林园综合体”,发挥林业在武陵山区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2、出台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参照“田园综合体”建设,出台武陵山区“林园一”开发治理专项扶持政策。深度整合脱贫攻坚、重大生态修复与保护、山区综合治理、石漠化防治、国土综合整治、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试点工程等涉农项目资金,重点投入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林园综合体”建设。根据贫困地区基础薄弱的现实和生态修复效益公益性的特点,建议对“林园综合体”建设采用政府项目招标或回购生态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农民分包经营等。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差异化信贷支持政策。在农发行设立武陵山“林园一”开发治理绿色信贷专门项目,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门槛,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延长贷款期限到10年以上,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林园一”开发治理

4、实施专项生态补偿,激活生态保护内生动力。将武陵山区“林园综合体”全部纲入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适当放宽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用途管制政策,允许低质低效生态林在生态效益只升不减前提下更新改造为生态经济型商品林经营,对生态经济型商品林与生态公益林同等享受各级各类生态效益补偿。

5、加快武陵山区“林园一”开发治理创新体系建设。整合优质科技人才资源和各类创新要素,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武陵山区“林园综合体”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重点县设立“林园一”开发治理专家岗位体系;加强科技攻关,设立武陵山区“林园一”开发治理重大科技专项。

6、加强规划引导,一二三产集群融合发展。按照“生态优良,产业兴旺”的原则要求,将“林园一”开发治理纳入区域和地方的总体规划,严格界定林地和园地建设比重,严格建设标准,严守生态红线和底线,确保“林园综合体”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环境承载力。建立深度整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激励措施,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一二三产集群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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