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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召开换届大会

作者:湖南民建省委宣传联络处 发布时间:2018-08-31 09:56:12

      7月29日,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换届大会在长沙召开,会议选举产生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第二届委员会。

  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是经湖南省司法厅依法许可和湖南省民政厅依法登记,于2007年10月成立的,在举办单位民建湖南省委、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司法厅、登记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会内专家、学者指导协作,为民建会员及会员企业和社会其他受援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唐嵩作了工作报告。自成立以来,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进社区、巡回宣讲等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利用会内人才资源,发挥组织优势,维护会员及会员企业权益,增强组织凝聚力;援助律师工作职责与会员职责相结合,有力助推援助工作的开展。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建章立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和活动,为民建会的组织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和监事会,刘德文当选委员会主任;唐嵩、张治梧、李亮、孙喜峰、陈文曲、黄周炳当选委员会副主任;罗秋林、向文、何琪当选为监事会成员。

  在随后召开的民建湖南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湖南省委主委赖明勇对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与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建设“法治湖南”,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为民建事业增光添彩的高度,来认识做好法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实效。要始终围绕省委会工作中心,发挥优势,开辟社会服务新领域,打造社会服务新品牌,为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有力支撑,为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做出应有贡献三要依法规范,严格管理,真正树立民建良好形象。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湖南民建法律援助中心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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