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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药品流通采购实施“两票制”须慎行

作者:江跃龙 发布时间:2016-09-23 15:59:36

所谓药品流通采购“两票制”,即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或药品从生产厂家到药品药品使用单位,只经过厂家——独家配送商——医院这两个环节,中间只需开票两次。实行药品流通采购“两票制”初衷是:通过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有效减少药品从药厂到医院的流通环节,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达到治理长期困扰医药卫生行业的药品价格虚高、商业贿赂等屡禁不止的问题。

    但笔者认为:如果简单地通过行政命令等手段,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全面实施“两票制”,不但难以实现我们制度改革追求的目标,还可能诱发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其理由如下:

    第一,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违背了商业流通基本经济规律。按照专业化分工原理,药品流通商业起到了连接药品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职能,从整个药品价值供应链的全局考量,不仅没有影响供应链的效率,反而是提高流通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根据经典的流通经济理论,医药商业流通是药品物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三流合一”。医药商业环节之所以有必要,不仅仅是医药流通企业有超强的配送能力,同时也具有全面、客观、及时对市场的信息反馈能力,面对众多医院、零售终端资金融通实力。在“二票制”的模式下,医药商业公司的三大功能被人为砍掉两个,仅仅保留医药产品的物流集散功能。同时我们也看到: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终端医药用户,再有实力的生产企业对做好医药产品配送,也是力不从心。

     第二,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不但不能缓解医药产品价格“虚高”问题,反而增加了药品生产企业经营成本,加大了企业财务风险。“两票制”后对医药产品报价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入围药品的价格是由医药企业之间相互竞价后产生的,对“中标”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来说,该医药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已经有了“中标价”限制,不管有多少个配送环节,最后到医院的价格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医院临床药品执行的是“中标价”,与开票多少次无关。与此同时,“两票制”将迅速增加企业融资规模和成本,加重企业财税负担,加大财务费用处理难度。对于医药产业来说,成本增加的增加最终会传导至药品价格上,推高药品终端报价。

     第三,强制药品流通采购领域实施“两票制”,在推行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一是药品全流程监督管理有困难。我国目前95%以上药品品种都属于仿制药,这意味着同质化竞争激烈,如果“两票制”能真正推行开来,可能会是药品流通链条由纵向转为平铺,短期内药厂和使用单位会面临客户急剧增加,这样政府监管和企业调控的难度会大大提高。二是少数几家医药流通企业,可能形成药品经营垄断联盟,干扰正常市场机制作用发挥,甚至左右政府为其代言。三是边远和基层用药更加不方便。由于“两票制” 限制了药品的转配送,一些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由于药品用量少,品种多,会增加药品配送成本,光靠独家药品配送中心是难以胜任这份差事的。四是会进一步加重“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短缺。实行药品招标后,因为一些“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的利润绝对值太低,本来厂家不愿生产,经销商不愿经销,医院不愿使用。推行“两票制”会更加重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更趋于利润高的药品,从而“小品种药”和“廉价药”短缺的现象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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