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市委会,省直各委员会、各支部:
根据民建省委2017年工作安排,省委会将对2017年度在本会社会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按照2016年制订下发的《民建湖南省委社会服务工作年度评比表彰办法》,现将评比表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1、社会服务先进个人评比范围:2017年度在社会服务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会员。
2、社会服务先进集体评比范围:各市委会,省直各委员会、各支部。
二、名额分配
3、表彰全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20名,根据会员人数分配名额,各市委会(含郴州市筹委会):1000人以上会员人数分配3名,500-1000名会员人数分配2名,500名以下的会员人数分配1名。省直各委员会、各支部分配3名(见附件1)。
先进集体评奖按市委和省直委员会、省直支部两个序列,根据参与省委社会服务工作情况积分,按分数统计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评比办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和条件见:关于印发《民建湖南省委社会服务工作年度评比表彰办法》的通知(湘建[2016]17号)文件。
先进个人评比需上报材料:《民建全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候选)登记表》(见附件2,含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先进集体评比需上报材料:所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信息、图片、相关记录和台账等资料(社会服务活动需经省委会网站、市级以上报刊和媒体等报道)、《民建全省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候选)登记表》(见附件3,含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请各级组织根据分配名额及评比条件组织评比、推荐,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上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和纸质版邮寄报送至省委会社会服务处,社会服务处将以所报材料为依据进行打分评比。
四、表彰
由社会服务处对各地报送的评比资料进行登记、分类、汇总,按照得分的多少和推荐情况,向主委会提出评比意见。主委会决定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在全会上进行表彰。
联系人:蒋文明,夏坚
联系电话:0731-85539713,
附件:1、民建全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民建全省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候选)登记表
3、民建全省社会服务先进集体(候选)登记表
民建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