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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作者:赖明勇 信息来源:半月谈内部版 发布时间:2023-09-07 09:42:11

2022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比1978年的17.95%增加了47.27个百分点,城镇化规模之大、速度之快世所罕见。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今年8月3日,公安部发布了26条措施,要求健全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同时,调整优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完善积分制度,更好地解决进城普通劳动者的落户问题。

随着各地以居住证制度取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那些在城镇常住、有相对稳定就业岗位却一时无法转为城镇户口的居民,逐步拥有了“半城半乡”的待遇。这体现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和均等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0.9%,城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

然而,当前各地尤其是特大城市公共服务资源总量尚有限,分布尚不均,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广覆盖进程仍面临发展阶段、地方财力以及政策等制约因素。

当前,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待遇问题,不能搞“一刀切”,既不能吊人胃口,也不能无所作为。而应积极作为,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不妨从小城镇、县城入手,逐步向三四线城市铺开,继而循序渐进,在一二线城市、特大城市稳步开展试点探索。

但不管落户在哪类城市,都要切实解决落户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市民化的待遇问题,不能让落户者只是拿到一纸户籍,而迟迟未充分享受到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和待遇。针对此,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农村土地制度等,有序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已经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体验到转变为城市居民的获得感。

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应承担责任,加快扩大公共资源供给,健全保障体系。加大中小学校建设,降低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就学成本。同时,落实与市民化相关的权益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工伤、医疗、失业、养老四大保险缺失的问题。相关部门也要帮助农业转移人口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让他们更好适应城市生活。

稳定的收入是农业转移人口放心留在城市的底气。农业转移人口大多从事体力劳动,工资性收入与城市安家生活成本不匹配,这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迁徙。当前,县域内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体系仍有巨大发展空间,对劳动力的需求仍将持续增长。未来,应抓住国家开展城市更新行动的机遇,改造提升县城,发展县域经济,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和小城镇就近就业。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不能采取硬性措施或“一刀切”的办法,不得以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转让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自身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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