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市委、省直各支部、湖大基层委员会:
根据民建省委2015年工作安排,按照《民建省委年度参政议政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决定对2013年-2014年期间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民建各市委会、省直各支部、湖大基层委员会,全省民建会员及会务工作者。
二、统计时段:评比表彰统计时段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清醒,立场坚定,遵守会章,热心参政议政工作,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通过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以“两会”议案、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或其它方式积极向中共党委和政府部门建言献策,作出积极贡献的会员、会务工作者。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本会特色和优势,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建真言、献实策,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上级组织参政议政各项决定,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调研活动,参政议政工作成绩突出;参政议政工作领导有力,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水平较高,示范作用明显,会员参政议政积极性高,集体向心力和凝聚力较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在参政议政方面形成了一定影响力或品牌效应。
参加评选的单位要按时与省委签订《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否则不具备参评的基本条件。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市委、省直支部、湖大基层委员会根据《民建省委年度参政议政先进单位、优秀个人评比表彰办法》的具体要求组织评选、推荐,上报评选材料。上报材料包括:
先进集体:
1. 《湖南民建先进集体(候选)登记表》(见附件1)(含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2.2013-2014年调研报告、集体提案电子版;
3.参政议政工作台账电子版或扫描件(包含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当地参委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台账);
4.获奖、获领导批示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先进个人:《湖南民建先进个人(候选)登记表》(见附件2)(含先进会员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
所有材料电子版务必于2015年8月31日前发送至民建省委参政议政处邮箱(邮箱地址:czhyzh@hndca.org.cn,联系人:刘良琴,联系电话:073185539234),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备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寄送民建省委,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三)民建省委将对提交材料进行汇总,并按照评比表彰办法进行评分,并综合总分和会员数量酝酿初步名单,提交主委会议批准。
(四)遇特殊情况,由主委会议讨论决定。
(五)民建省委将在年底的全会上,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五、名额分配
(一)先进单位
市委序列: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省直支部及湖大基层委员会序列: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
(二)先进个人
各市委按会员总数1%的比例推荐候选人(会员人数统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各省直支部、湖大基层委员会推荐1名候选人。
附件:
民建湖南省委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