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各市委会、省直各委员会、各支部:
《民建湖南省委教育帮扶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民建湖南省八届三十次主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民建湖南省委
2016年5月19日
民建湖南省委教育帮扶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会中央和全省统一战线助推“十三五”、服务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实效,切实做好开办“一家一”助学就业班、“思源教育移民班” (以下统称为“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根据《民建湖南省委2016年工作要点》和《民建湖南省委社会服务工作评比表彰办法》的要求,结合湖南民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为根本,广泛动员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参与“同心工程”和“思源工程”,积极开办“民建班”,各市委会和省直工委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自筹资金至少开办1个“思源教育移民班”或“一家一助学就业班”。动员会员与“民建班”学生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关心帮扶他们健康成长,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实现求学梦和就业梦,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最终带动家庭脱贫致富,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关键战、实现湖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积极开办“民建班”
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通过发动会员捐助、引入社会慈善基金、争取政府财政配套支持等方式,广泛整合资源,多方募集资金开办“民建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扎实推进“一家一·同心温暖工程”和“思源教育移民”项目。
三、积极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在开办“民建班”的同时,动员会员与“民建班”学生进行“结对子”帮扶,推动帮扶从物质帮助向思想关心、家庭关怀的转变。
(一)帮扶内容
1、生活方面。视自身及学生情况给予帮扶学生一定的生活帮助,也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向帮扶学生捐赠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使他们安心投入学习。
2、思想方面。通过电话、书信、谈话、家访等方式与帮扶学生交流,了解其心理和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不畏艰苦、勇于进取的良好品质,刻苦学习的决心,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3、学习方面。帮扶人员要主动与班级监督员或班主任联系,定期跟踪了解帮扶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帮扶学生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指导帮助帮扶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信心,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4、就业方面。通过各种途径帮助安排学生实习,多种方式帮助学生拓宽就业渠道,对自己所帮扶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就业指导,根据个人经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及择业观。
5、家庭关怀方面。视自身及学生家庭情况,鼓励帮扶人员力所能及地帮助贫困学生家庭增加收入,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解决就业。
(二)帮扶要求和方式
1、参与帮扶人员。各市委会、省直各委员会、支部,全体会员、会务工作者及爱心人士。
2、结对帮扶对象。2014年以来开办的“民建班”学生。
3、帮扶时间。“一家一·同心温暖工程班”要求帮扶至三年职业院校毕业,“思源班”要求帮扶至三年初中毕业。三年毕业后,视情况自愿确定是否继续帮扶。
4、帮扶安排。各市委会负责辖区内“民建班”学生结对帮扶,辖区内未办班的各市级组织、省直各委员会和支部,由省委会社会服务处统一衔接,确定结对帮扶班级。具体初步安排见《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安排表》(附件3)。每位帮扶人员至少联系帮扶1名学生,形成帮扶对子。各级组织要填写好《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及时上报社会服务处。“民建班”学生名单由社会服务处单独发送,在帮扶过程中,各级组织和帮扶人员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
5、收集情况,汇总建档。帮扶人员要做好日常开展帮扶情况记录,并填写好《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开展情况登记表》(附件2)。各级组织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建档,并将《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开展情况登记表》和总结材料,于每年12月1日前上报社会服务处。
6、开展活动,反馈信息。各级组织要积极发动帮扶人员开展各种帮扶活动,收集了解帮扶人员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保障措施
1、建立机制。成立由赖明勇主委任组长,朱皖副主委任副组长,其他副主委任成员的湖南民建开办“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社会服务处,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2、落实责任。各市委会、省直各委员会、支部要将开办“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组织有关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要明确1名联络员,切实负担起各项工作的联络联系工作,确保结对帮扶有序开展。
3、总结评比。各级组织要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汇报。要将开办“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工作情况、文字、图片资料,及时报送活动办公室(社会服务处),省委会将开办“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列为《民建湖南省委社会服务工作评比表彰办法》重要内容,年底统一评比表彰。
4、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共同发力,广泛宣传开办“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挖掘、培育和选树一批结对帮扶典型。营造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开办“民建班“及“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基本情况表.xls
附件2: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开展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3:湖南民建“一对一”结对帮扶“民建班”建议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