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至29日,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民建会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学院副院长李建安列席第十三次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务委员会并参与对《森林法》的审议工作,他在发言中提出:进一步体现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思路促进林业生态产业建设,着力解决林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随后,他提出15条具体修改建议。
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列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55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履职经历,就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李建安作为列席人员之一参与座谈。他在发言中说,作为林业高校的代表,有幸参加对《森林法》的审议工作,这充分体现在立法工作中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制度。例如提前向代表通报立法信息和工作进度,结合代表意愿确定具体立法工作的重点联系代表,使代表有充足的调研准备时间,从而建立起依靠代表自下而上的立法工作机制。二是充分发挥代表的行业和专业优势,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具体立法项目的性质,有针对性邀请相关行业或专业背景的代表重点参与,并且扩大参与面和参与度。三是以落实《代表法》为抓手,建立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新机制。《代表法》规定代表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也明确国家、社会和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但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实际工作中缺乏操作性,一些代表普遍感到压力大,无法兼顾。为此建议制订具体保障措施,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包括参与立法工作创造优良的条件。